当初线下见面时,我承认自己对她一见钟情。
除了长得漂亮,还很温柔体贴。
却没想到这些都是伪装,相处之后才一点一点的原形毕露。
她在老家还有套房,是父母留给他们的。
只不过早早地过户给弟弟冯凯了。
至于眼下的这套婚房,是父母陪伴着我从小住到大的。
我刚要发火,想了想还是算了。
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,何况最初认识的那两年小蔓确实无微不至。
真正的罪魁祸首,就是她那个刚刚成年的弟弟。
好吃懒做,贪婪以及无知,和废物没什么区别。
我也知道单凭小蔓,是不可能想出用婚房来当骨灰房的。
多半是她弟不想出钱买公募,捡现成的。
“我住哪?”我问道。
小蔓不耐烦的回道:“陪我爸妈住不就行了?顺便表明下你的孝心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