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将他的东西一点一点丢进垃圾桶。
十六岁那年,他送她的玫瑰花手工戒指和一百封情书。
十八岁那年,他救她时,鲜血染红的白衬衫和成 人礼高跟鞋。
十九岁那年,他瞒着她,和她一起填报的大学志愿书。
二十岁那年,他在广播站为她写的第一首告白诗。
二十二岁那年,他亲手为她种植的郁金香毕业花束。
......
直到,二十三岁,她失明后,他偷偷为她签下的那份眼角膜捐赠手术同意书。
最终,被她发现撕成了两半。
盛昭临深爱着言梦。
却不妨碍他将深爱她的心分一半给别人。
言梦唯一带走的,只有盛昭临母亲离世前送她的翡翠镯。
她待言梦极好,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待,这是她留给她唯一的东西。
她没舍得扔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