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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几个小时前,警察告诉我:「陆瑶的身份证,没有被人冒名顶替。」
结婚也是自愿的,还调了民政局的记录给我看。
照片上的人就是我的女朋友,女孩笑容灿烂,看不出来一点被强迫的样子。
想到前几天,我无意间发现陆瑶在浏览婚纱以及婚礼用品,以为她终于想和我结婚了。
我按捺住内心的狂喜,表面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,其实私底下已经在挑选结婚戒指了。
最终,我看中一款「一生一世一双人」的对戒,却在付款时被卖家拒绝。
理由是「经查询,您的伴侣显示已婚,不符合购买条件。」
这怎么可能呢?我从震惊到冷静,瑶瑶一定是被人冒名顶替了!
我到最近的警察局报了案,在警察核实后,却被告知我的女朋友真的结婚了。
我满脸不可置信,瘫坐在椅子上。
警察轻拍我的肩膀,看我的眼神也带上了同情。
恋爱五年,我竟然成了第三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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